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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时间:4月6日-6月6日
优惠政策内容
新建住宅、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含商服用房、办公用房消费奖补标准为所交契税的50%,车位消费奖补标准为所交契税的80%,限价商品房、二手房不享受优惠政策。解除商品房网签合同后,在房交会期间又重新签订商品房的,不享受优惠政策。
(上述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及水土、复兴片区。)
优惠对象
凡2023年4月6日—6月6日期间网签购买北碚区新建商品房(仅含首套、二套商品住房、商服用房、办公用房、车位)、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(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为准)、并在2023年4月6日—6月30日期间向北碚区税务机关完清购房契税的购房人。